應曉薇「另有外國護照」 高院認逃亡與否關鍵...1500萬交保撤銷

▲應曉薇哭喊,我沒有做錯事。(圖/記者湯興漢攝)

▲高院指出,應曉薇(中)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恐有逃亡之虞,撤銷地院裁定發回更裁。(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銘峯、吳佩蓁/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政治獻金侵占案,26日偵結起訴柯等11人。其中國民黨北市議員應曉薇涉嫌,在京華城案收賄逾5250萬元,27日北院裁定以1500萬交保,不料在交保過程傳出疑有「雙重國籍」身分。對此,高院今(29)日指出,應曉薇持有另一外國護照,攸關是否逃亡的重要事實,原裁定漏未審酌,因此撤銷地院裁定,發回更裁。

高院裁定書指出,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此外,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之重要事實,仍有未恰。因此,高院認為,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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