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趙蔡州/台北報導
北檢26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不滿北院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交保提出抗告,高院審理後撤銷裁定發回更裁,北院29日下午再次召開羈押庭,晚間11點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應曉薇3000萬元、李文忠2000萬元交保。對此,北檢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將研議是否再提抗告。
▲北院29日再次召開羈押庭,審理後裁定柯文哲4人交保。(圖/記者黃彥傑攝)
北檢26日偵結京華城、政治獻金等弊案,依法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台北地院原裁定柯文哲新台幣3000萬交保、沈慶京4000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交保、李文宗1000萬交保,4人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北檢不服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提出抗告。
案經北檢提起抗告後,高院今早撤銷原裁定。台北地院29日下午重開4人羈押庭,於晚間11點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沈慶京1億元、應曉薇3000萬元、李文忠2000萬元交保,均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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