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參選人請190人吃海鮮涉賄 法官認「選民捧人場」判無罪

▲▼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高雄橋頭地方法院。(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參選人鄭東元去年選舉期間,在知名海鮮餐廳辦理問政說明會,以每桌4500元費用宴請20桌、約190名選區內具有投票權的民眾參加,涉嫌以餐會形式賄選,事後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選民是抱著「捧人場」的心態參加,鄭東元的行為難以認定對投票意願產生動搖或影響,沒有對價關係,因此判鄭無罪。

遭橋檢以涉賄選遭起訴的3人中,鄭東元為市議員候選人,萬男為鄭的競選總幹事,白男則為某兄弟會成員,3人利用兄弟會舉行聚會的機會,由鄭男、萬男向不知情的高雄市茄萣區某海鮮燒烤餐廳訂位20桌。

3人在去年8月26日晚間,以召開「柯○○與市政顧問鄭○○問政說明會」的名目,實際上則為求順利當選而舉辦餐會宴請該選區具投票權的選民190人到場,另邀約助選團隊、兄弟會等人與會,每桌餐點約價值4500元。

在餐會期間,鄭男指揮身著「鄭○○服務團隊」的成員在場引導入座、放置姓名桌牌、掛設選舉競選布條及發放競選文宣,席間由助選團隊帶領選民呼喊「鄭○○、當選」、「當選、當選」等口號。鄭男也與助選團隊逐桌拜票請求選民投票支持,餐敘活動結束前,白男則指示不知情的妻子賴女至餐廳櫃台支付餐敘活動費用現金9萬餘元。

橋檢偵結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對鄭男及競選總幹事萬男、白男等3人提起公訴。

但一、二審法院認為,參加餐會的選民主要是基於受友人邀約而「捧人場」的心態,而非圖得免費餐飲心態參加,難以認定對選民的投票意願產生動搖或影響,不具有對價關係,因此判鄭東元等3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