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男夥同媽媽及同居女友一起販賣毒品咖啡包賺錢。(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張姓男子因無力償還180萬元的車貸及信貸,夥同媽媽及同居女友一同販賣毒品咖啡包,以每包至少300元價格賣出,賺取價差。警方發現男子以自家早餐店作為交易地點,彰化地院審理後,依販賣第三級毒品而混合2種以上之毒品罪,判處張男等人4年8月至4年1月不等徒刑。
張男(29歲)與母親施女(59歲)同住,女友盧女(29歲)也與他們同居。張男因缺錢花用,加上有150萬元車貸及30萬元信貸,以每包至少300元價格,販賣毒品咖啡包。警方查出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止,至少交易39件,每件最少賺取利潤140元。
張男每次交易時都利用家中經營的早餐店當掩護,先將毒品置放停放店門口的機車置物箱,再聯繫購買民眾持錢自取。他同時指示女友與母親,將毒品放在置物箱內,減少露面機會。後來警方獲報追查,一舉將張男等人逮捕,嘉中搜出74包毒品咖啡包。
▲彰化男夥同媽媽及同居女友一起販賣毒品咖啡包賺錢。(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3人被逮後均坦承不諱,張男也承認自己有施用毒品咖啡包的經驗,並供出以每包成本160元取貨,再以300元賣出,與上游交易至少有5次,犯售毒咖啡包28次,盧女5次,媽媽施女也有6次,檢警依其供詞,查獲上游毒品來源。
法官審酌,張男未婚無子,月收4萬元,有150萬元車貸,信貸30萬:盧女月收2.7萬,施女經營早餐店、月收6萬、有房貸600萬元,幫2子女付學費、生活費,審理後,認3人販毒事證明確,並無給予緩刑必要,依法判處張男有期徒刑4年8月,施女4年2月,盧女4年1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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