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AG「早春女神」陳姓女直播主。(圖/翻攝自當事人IG)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直播平台SWAG有「早春女神」之稱陳姓女直播主,去年6月遭李姓男粉絲騷擾,有意疏遠,不料李男竟私訊威脅「看妳封鎖人快,還是我做事快」、「看妳的人身會變成怎樣」。事後,李男辯稱誤把「人生」打成「人身」,但高雄地院近日仍依恐嚇罪判處拘役45天,得易科罰金。
當時家住高雄的李男就讀碩士研究所,長期追蹤陳女經營的直播,並頻繁斗內拉近距離,因此兩人在IG上互相追蹤。不過,隨著李男大老遠北上並多次現身騷擾,陳女不得不依跟騷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怎料此舉激怒李男,認為陳女刻意疏遠,萌生報復念頭。
去年6月,李男用IG私訊威脅「我也告訴妳我隨便就可以破壞妳直播」、「我就看妳封鎖人快還是我做事快」及「像妳前面說的妳的人生妳會自己負責很好,我也很想看妳的人身會變成怎樣」。同一時間,還有不少陌生小帳出現在陳女直播間搗亂,讓陳女不堪其擾。
陳女心生畏懼,也擔心李男繼續找麻煩,因此到派出所報案。不過,李男到案後辯稱,他口中的「破壞直播」,是指他要去檢舉陳女,因為在兩個平台開直播違反規定;至於「人身」是筆誤,原本是要打「人生」,但仍被檢方依恐嚇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結合兩人對話脈絡、前後文意,可知李男是在指責陳女欺騙、不遵守承諾,進而嘲諷女方未來生活無法過得順利,足見應是要講「人生」,即便女方感到嫌惡或不快,情境上難認李男有何具體加害生命、身體之情事,況且女方也回覆「你是不敢吧」、「你不是說要來直播間戰」等語,顯見女方並無心生畏懼,是被告之行為顯與恐嚇要件不符,無從以刑法恐嚇罪相繩。
不過,李男揚言要妨礙陳女直播,足以影響女方工作情況,導致收入減少,此舉已具體表達加害A女財產之事,加上李男確實在直播間以留言方式加以干擾,讓陳女擔憂生計受影響,已達「心生畏怖,致生危害於財產安全」,因此本月依恐嚇罪判刑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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