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馬伕被抓金盆洗手 他1年後又被抓!結局逆轉獲無罪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阿豪(化名)先前曾加入應召站擔任馬伕,被抓包之後,就決定脫離這個行業,沒想到事隔1年多他又被指控涉嫌幫助應召站牽線性交易,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個月,他喊冤並提出上訴。台北地院二審法官經調查後發現,阿豪與應召站的人確實已有1年多沒有聯絡,加上查無其他相關事證,最終因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阿豪無罪。

眼睛,男性,崩潰,憂鬱,受傷,難過,生病,害怕,恐懼(示意圖/CFP)

▲阿豪脫離應召站1年多又被捲入案件中。(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豪被指控在2020年間與其他不詳人士共組應召站,主要負責派工(俗稱機房)及招募馬伕等工作;2021年8月間該應召站成員成功招攬到一名客人,原本指派馬伕A前往接送,但馬伕A因為當天有包車工作,於是把接送任務轉交給馬伕B,沒想到一抵達目的地,馬伕B和應召女子就當場被埋伏警方查獲。

阿豪也因為此事,被檢方依刑法第231條第1項之圖利媒介、容留性交罪嫌起訴,一審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他提出上訴喊冤,表示自己2020年間確實加入過應召站擔任馬伕,但後來被抓到,還被法院判刑,之後就立即停用原本的手機號碼,脫離應召站,也沒有再跟馬伕A聯繫過,更不認識當天被捕的馬伕B和應召女子。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從馬伕A等人的證詞中可知,該應召站是由成員招攬男客,再派遣馬伕接送,本案不論是性交易所得款項的匯款過程,或是馬伕之間的派遣聯繫過程,都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阿豪曾參與此案。

再者,法官表示,阿豪雖然與馬伕A相識,但兩人上一次互傳訊息聯絡是在2020年5月,之後就沒有任何訊息來往,阿豪的手機號碼也早已打不通,通訊費用自2020年10月起均為0元,可見他自稱「已經脫離應召站」的說詞,並非沒有根據。

法官考量到檢方出示的證據,無論直接或間接,都無法證明阿豪有參與犯罪,最終裁定撤銷原處分,改判阿豪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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