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日通過《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有民眾於立法院外集結要求退回三大惡法。(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藍白20日在立法院力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三讀通過,但至今僅將憲訴法送抵政院,另外兩法將暫緩送案,引發各界討論。黨政人士指出,既然可以延緩咨請總統公告,為何要在20日當天匆促修法?質疑在野黨此舉完全是政治操作,目的在堵死執政團隊的所有救濟手段,確保選罷法、財劃法能順利上路。
立法院日前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法案的修正草案,依《憲法》規定,新法修正通過後須移送總統及行政院,若行政院認為法律窒礙難行,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但至今僅有《憲法訴訟法》送抵行政院,另外兩法遲遲未進入後續的程序。國民黨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指出,《選罷法》修正內容攸關罷免案提議人、連署人應附身分證影本等,為求修法周延,要求配合相關法律案一併公布;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則稱,《財劃法》涉及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目前總預算案正在各委員會審查,為避免影響審查時程及審議結果,要求延緩總統公布。
但此舉也引發民進黨不滿。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立法院未依法咨請總統公告選罷法及財劃法修正條文,竟然出自國民黨籍召委的一紙公文;民進黨團要求韓國瑜要立即處理,否則將直接提告、發動罷免立法院長韓國瑜。
儘管過去確實有暫緩送案給總統府的前例,但黨政人士指出,「延緩咨請總統公告的發動權,從來不在立法院」,過往案例,是行政院為配合政策推動而有這樣的安排。
「在野黨此舉完全就是政治考量!」黨政人士質疑,12月20日當天,三個法案同時三讀、先後順序是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現在卻是先送中間通過的憲訴法,「立法院是憲政機關,必須有憲政機關的格局與高度,這樣選擇性函送法案,根本是另一種形式的獨裁」。
黨政人士質疑,在野黨這樣的做法,就是打算封死另外兩案的憲法救濟程序,「送憲訴法,逼執政單位不得不啟動救濟程序,先一步卡死司法院、癱瘓憲法法庭」,後續再送另外兩案,讓行政院沒有辦法提起憲法救濟、甚至未來所有的違憲法案以及人民救濟,都求助無門。
黨政人士說,就憲訴法來看,1月2日提覆議、立法院最遲在1月17日處理完,屆時新制就會在短期內上路,在大法官名單被駁須重提、人數不足狀況下,未來要釋憲、召開憲法法庭近乎不可能。屆時在野黨再送出選罷法、財劃法將暢行無阻,執政團隊只能被逼著吞下不合理的修法結果。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