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男誘騙9歲女童拍攝洗澡清涼影片遭判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王姓男子透過Instagram(IG)結識年僅9歲的女童小安(化名),並要求小安拍攝洗澡的私密影片給他,年幼無知的小安用手機自拍並傳影片後,王男竟轉頭將影片外流給小安的同學觀看。同學得知小安影片外流後,立即告知小安,小安向父母求助並報警,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王男徒刑2年2月。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去年1月間,王姓男子透過IG四處查看,主動與9歲女童小安搭話並傳訊息聊天,兩人聊了一段時間後,王男要求小安拍攝洗澡影片給他,小安則要求王男也拍攝相同的影片。兩人在交換私密影片後,王男竟透過小安的IG好友,結識了她的同學,並將小安的私密影片傳給同學觀看。
小安的同學看到影片後嚇壞,立即通知小安影片外流,小安不知如何應對,趕緊向父母求援,父母隨即帶著女兒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男坦承犯行,並花錢與小安的父母達成和解。小安的父母希望案件能盡快結束,以免女兒再次出庭,因此同意和解。
法官認為,王男為了滿足自身性慾,利用小安年幼且判斷能力不足的情況,要求她自拍性影像並傳送給他,嚴重影響小安的身心發展。儘管雙方已達成和解,但對小安的身心影響仍難以抹滅,且這一行為客觀上不足以引起一般同情,無情堪憫恕,因此不同意減刑,依製造和散布兒童性影像兩罪,判處王男徒刑2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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