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姿妙涉貪15名被告判刑一覽表!女兒幫助圖利判3年6月

記者游芳男、陳以昇、陳韻如/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汙,官司纏訟至今已近3年,案經檢方偵結起訴15人,林姿妙遭到求刑22年6月,褫奪公權5年、林的女兒林羿伶也遭求刑12年、褫奪公權4年。林姿妙自始至終均否認犯行,強調自己一生清白,從未做過違法的事,而今一審宣判,林姿妙遭判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其女兒也遭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

▲林姿妙步出法庭再度喊冤,「我沒有做壞事」。(圖/記者陳以昇攝)

▲林姿妙遭判刑12年6月。(圖/記者陳以昇攝)

編號 被告 職稱 罪名 宣告刑 褫奪公權 沒收
1 林姿妙 宜蘭縣長 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7年 6 年
      公務員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有期徒刑 2年 6 月 2 年 無(與洗錢財物不重覆沒收)
      共同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特殊洗錢罪 有期徒刑參 3 年 6 月 洗錢財物新臺幣3,250 萬元沒收並追徵之
        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12年6月    
2 林羿伶 林姿妙女兒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3年 6 月 3 年
3 趙竑勳 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 公務員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3年 3 年
4 黃耀智 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 公務員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5年 10 月 5 年
5 黃志良 建設處代理處長 無罪      
6 林志揚 建設處建築管理科長 公務員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5年 6 月 5 年
7 吳朝琴 建設處代理處長 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3年 6 月 3 年
8 康立和 農業處長   有期徒刑 3年 8 月 3 年
9 吳東原 農業處農務科長   有期徒刑 3年 8 月 3 年
10 盧天龍 財政稅務局長   有期徒刑 5年 10 月 5 年
11 龍非池 建設處都市計畫科長   有期徒刑 5年 8 月 5 年
12 劉石純 前縣議員 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監督事務圖利罪 有期徒刑 3年 6 月 3 年
13 陳正勲 前宜蘭縣商業會理事長   有期徒刑 3年 8 月 3 年
14 林錫欽 礦業公司負責人 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有期徒刑 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 年,並應向公庫支付 8 萬元
15 張桂綾 林姿妙助理 共同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之特殊洗錢罪 有期徒刑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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