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公部門職場霸凌案頻傳,行政院內部也被爆出有疑似案件。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邀請行政院專題報告「政院所屬人員涉嫌霸凌案件處置情形」,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指出,本院計有3件職場霸凌事件,其中,消費者保護處、公共關係處都在調查中,將於一個月內完成,而秘書處案未查有具體事證。
根據行政院報告內容,本院院本部疑發生職場霸凌事件經媒體披露計有 3 件,分別為消費者保護處處長、公共關係處處長、秘書處處長疑涉職場霸凌,後2件陸續經立法委員來函關切,第 3件亦經其他機關函轉。另有內部循程序管道正式提起申訴3件,與媒體披露事件重疊,故併案進行處理。
當中,秘書處案於媒體披露前已收到以「技工工友駕駛」(以下簡稱工員)名義匿名陳情,因屬匿名陳情之職場霸凌案,為釐清事實,本院院本部啟動行政調查,以瞭解事情真相。
行政院報告指出,經訪談十多位院內相關同仁後,未查有具體事證,另有秘書處59名工員連署說明該陳情案係不實指控,意欲假藉工員名義抹黑、破壞工員名聲。
至於針對公部門職場霸凌精進作為,行政院表示,為強化現行各機關職場霸凌防治的處理機制,本院人事總處已於 113 年 11 月 20 日通函各機關,針對現行相關作業規定,完成強化員工保護、縮短調查時程及落實執行等相關機制檢討修正。再者,近期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勞動部等相關法制主管機關刻正檢討現行相關法令,人事總處也積極通盤檢視現行機制及蒐整實務案例,後續將會同法制主管機關檢討強化現行相關法制,以明確規範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責任,並建構完整申訴救濟管道。
行政院說明,保訓會已研具安衛辦法修正草案,修正重點包含增訂主管機關得設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機關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原防護小組名稱變更)任務職責事項、高風險職務人員特別防護專節,以及監督、檢查與課責規定等,並於 113 年 8 月 12 日函陳考試院會審議。嗣為強化公務人員職場霸凌防治機制,保訓會將重行檢討保障法及安衛辦法,本院也將與考試院研議辦理相關作業。
行政院表示,針對職場霸凌事件,除應啟動相關調查程序、謹慎處理外,各機關也應即時提供相關員工協助方案(EAP)關懷措施,如依當事人意願主動提供心理諮商(詢)管道及相關法律或醫療諮詢資源,另亦可視情形進行工作調整或職務輪調等。各機關除內部心理諮商(詢)資源外,亦應持續推廣整合外部相關自殺防治、憂鬱症等心理健康資源(如通訊心理諮商服務、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資源、簡式健康量表、衛生福利部 1925 安心專線及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等)。
行政院也強調,人事總處已於 113 年 12 月 13 日完成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提供公務機關(學校)員工除各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外的另一申訴途徑。平臺接獲案件通報後,將透過加密措施轉交權責機關依保密規定處理,並應於 3 日內回報初步受理情形,1 個月內回報處理結果(必要時得延長 1 個月),由該總處進行案件追蹤列管;平臺如接獲未具名通報申訴案件,也將檢視申訴事實及內容,轉交權責機關依相關規定審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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