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針對《憲法訴訟法》提起覆議,政務委員林明昕說明理由。(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2日)舉行2025年首次院會,會中針對立法院在去年12月20日通過的《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30條及第95條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案。政務委員林明昕說明,此法條的修正有3大問題,妨礙、癱瘓憲法法庭運作,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喪失權利救濟功能。
林明昕說,各種法律案都可以是行政院覆議的對象,且憲法訴訟是行政院最重要的憲政爭議解決平台,行政院是憲法訴訟法的使用者,憲訴法修法的設計失當,讓行政院沒辦法依憲訴法提起訴訟解決憲政爭議,對行政院就是窒礙難行,基於這點,行政院當然可以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提起覆議。
林明昕指出,此次憲訴法的修法有三大問題,第一,妨礙憲法法庭運作,門檻過高且缺乏彈性,恐癱瘓憲法法庭;第二,破壞憲政秩序,高度壓縮司法運作空間,違反權力分立;第三,影響權利救濟,無法有效解決憲政爭議,喪失權利救濟功能。
林明昕進一步說明,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的規定,將扼殺憲法法庭的功能;第4條第3項的修正,設計規範不周全,只規定總統提名之時限,忽略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之責任;第95條是公布施行日的條文,修法內容缺乏過渡正義,未設過渡條款會讓現有案件無法審理,憲法爭議與重大案件無法獲得即時處理。
至於提覆議有跟司法院討論過?林明昕說,提覆議是行政院自己的權力,不需要跟誰討論,事實上司法院也沒有來商量,行政院是自行研議發現憲訴法條文有問題。
林明昕說,行政院作為原告或是被告,未來新法上路都會面臨案件無法解決,「也就是使用者的概念,沒有辦法使用憲政爭議解決的平台」,基於這點,行政院在司法院沒有來詢問討論的情況下,就自行提起覆議。
至於過去提出的釋憲案件量數,林明昕說,根據司法院網站公布的統計數字,從以前到現在有超過95%以上都是涉及人民基本權利的案件,絕少是立法院跟行政院或是其他各院的爭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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