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空服員打鳳凰電波後發現臉遭燙傷,怒告醫美診所。(示意圖/AI生成)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曾姓空服員到知名診所打鳳凰電波,打麻醉藥後發現臉部發熱紅腫,向楊姓醫師反映後,醫師仍為她進行手術,沒想到術後曾女的臉紅腫更嚴重,還有色素沉澱的情形,她氣憤對診所和醫師提告,連帶求償48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醫師聽到曾女臉部發熱紅腫時,應先減緩不適或暫停療程,認為醫師有過失,診所要負連帶責任,判醫師和診所要連帶賠曾女3萬2530元。可上訴。
曾姓空服員控訴,她在2022年3月21日時到某知名醫美集團診所,找組織合夥人、知名紅牌楊姓醫師進行鳳凰電波手術。楊姓醫師在她臉部塗抹及施打麻醉藥品後,她覺得臉上發熱紅腫,告知醫師後,醫師表示沒有異常,仍繼續完成手術。沒想到手術後,她臉上發熱更加嚴重,甚至有腫大的情形,後續她回診5次,紅腫部分仍未改善,且有明顯色素沉澱,然而醫師卻仍表示沒有問題。
曾姓空服員表示,她術後也前往皮膚科看診,竟發現她臉部有1至2度灼傷、臉部受傷發炎後色素沉澱,以及紅色受傷後痕跡,且無法回復,讓她大受打擊,提告對診所、楊姓醫師連帶求償治療費用15萬元、交通費1萬9060元、時間耗費損失8760元、手術費用5萬5444元及精神慰撫金25萬元,共48萬3264元。
全案審理時,楊姓醫師表示,曾女在2022年3月7日到他診所諮詢,做手術當天也再次告知曾女療程與可能副作用,曾女使用的麻醉藥劑,本來就可能有皮膚紅腫、灼熱、過敏等正常反應,在曾女的理解和同意下才完成後續療程。
楊姓醫師指出,他也在病歷紀載曾女的臉「局部輕微紅腫、無傷口、水泡」、「以後有治療不上麻藥」等,也開立過敏藥及避免水泡的藥物給曾女,他們已盡告知義務,並針對曾女體質狀況,無償提供5次回診診療護理服務,曾女術後迅速恢復且無疤痕,還正常出遊、高調展示她術後容貌,並無顏面受損。因曾女手術相當成功,就算有色素沉澱等問題,也難認和手術有因果關係,更可能是曾女正常老化或其他原因導致。
法官按醫審會鑑定結果,認為曾女向醫師反映塗麻藥品後臉部發熱紅腫時,醫師應先設法減緩不適,或先暫停療程評估,才符合醫療常規,然而在曾女病例中,並沒有記載療程過程、手術說明書(同意書)、麻醉藥品處方、對病人反應的觀察、評估與處置等紀錄,且曾女術後臉部出現並非副作用的紅腫,長達數日不退,甚至有色素沉著情形,判定該醫師為為曾女進行手術時,有不符合醫療常規之處,醫師有過失,診所指派醫師執行醫療服務,也應負連帶責任。
法官指出,曾女花費5萬5444元進行手術,雙方間醫療契約並沒有解除,診所仍能受領費用,不能退還,但審酌曾女使用治療燒燙傷藥物治療後,臉部傷害有回復可能性,以及她年薪約109萬計算等情,判定診所和楊姓醫師應連帶賠償曾女時間耗費損失4380元、交通費8150元、精神慰撫金2萬元,合計3萬253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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