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記者會。(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財劃法》修正案,衝擊中央財政調度,內政部稱今年將刪減約283.5億元支出、佔總額28%,才能勉強打平,但遭藍營黨團質疑公然造謠。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日)表示,租金補貼在前年跟去年由中央全額負擔,今年受新財劃法影響,「我們的立場很簡單,錢已經有一部分被縣市政府拿過去,希望縣市政府也負起一部分責任,一起共同推動住宅政策」。
有關租金補貼的部分,劉世芳說,在2021年時,行政院有要求國土署做租金補貼時,約略是按照中央負責75%、地方負責25%,但到了前年至去年,改由中央全額負擔,「現在114年送到立院的預算,確實是用全額負擔的方式,租金補貼的上限大概是75萬戶為主」。立法院通過財劃法,若以2021年比例推算回去,可能要請各縣市自己負責28%金額。
劉世芳說,若用100%計算,目前核定戶數最多是台中,將近15萬戶,再來是新北、桃園,集中在六都最多。若以台中最多來計算,可獲得租金補貼的金額是高達61億左右,不過若114年預算是按照新的財劃法分配,就會請地方自籌財源約25%到28%。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補充,114年預算就是照案編列,未來財劃法若繼續走下去,中央不可能有這麼多錢,會影響到未來的分配;基於試算原則,按照2021年規範去調配,各縣市政府就會按照財政能力來負擔。他說,不單只是租金補貼,也包括市區道路、行人安全計畫等,過去基於有效推動生命安全保障相關的建設,由中央全額補助,未來會強化跟地方合作及經費負擔。
「財劃法的衝擊很大。」董建宏表示,過去許多民生政策都是透過中央統籌,有些縣市財政狀況不好、但仍有相當比例民生需求,因此由中央統籌分配來幫助,但未來可能只能視財政狀況補助。
劉世芳說,剛剛所提到的比例是只針對租金補貼部分,未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該會按照22個縣市以財務狀況分四級到五級,補助比較多的可能會到35%到45%,像台北市等補助比較少的或許也不用到28%,20%甚至10%就可以了,這部分會視狀況而定。
劉世芳強調,無論怎麼樣,這個比例原則都要報到行政院,讓主計總處跟縣市地方政府的主計單位一起做會商,這樣才能保障居住正義的政策能如期推進,「我們的立場很簡單,錢已經有一部分被縣市政府拿過去,希望縣市政府也負起一部分責任,一起共同推動住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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