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高院審判長「變一個人」 黃國昌翻過去裁定內容:完全不同見解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被起訴,北檢不滿柯被裁定7000萬元交保,二度抗告成功,台北地院2日晚間6時再次召開羈押庭,而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也到場旁聽。柯文哲羈押庭結束後,黃國昌於臉書發文質疑,將柯文哲交保裁定撤銷的高等法院審判長謝靜慧,過去審另一個殺人罪的抗告程序裁定內容,與柯案180度轉彎。

▲▼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李毓康攝)

▲立委黃國昌。(資料圖/記者李毓康攝)

台北地院2日早上收到高院裁定發回重開庭的裁定書後,上午9時30分通知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柯文哲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必須在上午11時前抵達北院報到,並等候晚間6時開庭。而民眾黨黨公職也於晚間到北院旁聽。

柯文哲羈押庭結束後,黃國昌2日晚間於臉書發文表示,「到底是審判長變了一個人?還是因為被告是柯文哲?」並翻出將地方法院交保裁定予以撤銷的高等法院審判長謝靜慧,在先前(105年抗1068號裁定)另一個殺人罪的抗告程序所為裁定內容。

黃國昌指出,當時謝裁定提及,「總之,至少在偵查中已依防免勾串之事由,羈押被告,給予檢察官追訴犯罪(攻擊)之便利,檢察官也據此順利的釐清犯罪事實而起訴被告,審判中的法官卻仍然幫著檢察官,繼續以有勾串事由羈押被告,不僅有接棒偵查,延續以往遭國人及社會詬病的職權調查主義的司法文化,違反公平法院原則外,更可能是對檢察官偵查不利的一種嘲諷(起訴後還要倚賴法院來幫檢察官確保證言不被推翻?)」

黃國昌指出,結果同一位審判長,在柯文哲的抗告審判中,卻180度轉彎改採完全不同的見解,著實令人驚訝,「這樣的高院裁定,如何讓人民信服?」聽完今晚地院第3度的延押庭,深信地院審理庭會繼續准柯文哲交保,駁回檢察官的羈押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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