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案釋憲因新版憲訴法卡關 綠委估:給白營一個跟藍營分手理由

▲▼高虹安             。(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圖/記者楊永盛翻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一審判處7年4月。高等法院承審法官則認為本案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昨裁定停止審理,並聲請釋憲,然而,在野黨推動《憲訴法》修正,待新法生效後將變相癱瘓憲法法庭,高虹安將首當其衝,行政院也對《憲訴法》修正提出覆議案。綠委鍾佳濱今(3日)受訪時表示,反對行政院覆議需要57票,因此民眾黨8票舉足輕重,高虹安案可能給民眾黨一個跟國民黨分手的理由。

依據目前的憲法訴訟法,各法院對所審理的案件,在裁判上所應適用的法律,依據合理確信,認為該法律牴觸憲法,且對於該案件的裁判結果有直接影響,可以聲請憲法法庭釋憲。高虹安擔任立法委員期間,浮報濫報虛報助理費,將多報的款項交給自己花用,被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一審判決七年四個月有期徒刑。現二審法院認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有違憲疑慮,聲請憲法法院解釋 所以案件暫時停止審理。

然而,因在野黨推動《憲訴法》修正與大法官人事案杯葛,憲法法庭需10名大法官才能評議,做成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現行8人無法受理、裁決。行政院昨(2)日確定對《憲訴法》提起覆議並提出「妨礙憲法法庭運作」、「破壞憲政秩序」及「影響權利救濟」3理由。

對於高虹安案,鍾佳濱表示,目前最新版本三讀過後還沒生效,依照現行憲訴法,憲法法庭是可以受理的,受理之後才有其他事情。

鍾佳濱認為,現在憲法法庭案子很多,研判新的憲訴法生效後,他們也會對此提出暫時處分,不只有高虹安,還有很多律師、人民提出的救濟送到憲法法庭,正決定要不要受理,若憲訴法生效,高虹安只是其中一個受影響的人。

而行政院已針對憲訴法修正送出覆議案,鍾佳濱指出,反對行政院覆議需要57票,因此民眾黨8票舉足輕重,過去民眾黨就算保持中立,國民黨表決也會贏,但覆議案需要絕對多數,高虹安案會讓民眾黨有理由不跟國民黨合作。

鍾佳濱認為,民眾黨對於要不要藍白合一定也有很多討論,民眾黨要轉向跟民進黨合作,或是繼續跟國民黨合作,他們當然會衡量利弊得失,高虹安案可能給民眾黨一個跟國民黨分手的理由。

至於是否透過杯葛方式?鍾佳濱指出,若覆議案能爭取到57票,為何要杯葛?國會目前生態就是藍白聯手、所向無敵,未來是否會因為新的代理主席有變化?且即便覆議不成功,也有其他方式阻止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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