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再遭羈押禁見」  王義川點名1人:唯一贏家

▲▼立委黃國昌(左)陪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右)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黃國昌(左)、柯文哲(右)受訪。(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柯文哲本來以3000萬元交保,後來再加4000萬、共7000萬元交保,不過北檢二度抗告,因此台北地院2日三度召開羈押庭,最後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就發文點名1人,直呼對方是這次事件的「唯一贏家」。

王義川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柯文哲羈押禁見後,黃國昌不但拿回當初借出去的3000萬元交保金,還可以接任黨主席,是「唯一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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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日前以7000萬元交保,由於北檢質疑他仍是黨主席,可能會有跟其他證人串證的可能,致使柯文哲表態請辭,並點名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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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眾黨黨規第16條規定,「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一年,應於出缺後6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

民眾黨於1月1日下午3時在中央黨部台玻大樓召開擴大中央委員會議,柯文哲本人親自主持。當時共推舉2人擔任代理黨主席,分別是黃國昌、林富男,但林富男主動表達退出選舉,扣除掉黃國昌自己的投票權,在場15名委員共有14人一致推薦黃國昌接代理黨主席,並正式通過。

此外,台北地院2日三度召開羈押庭,經數小時庭審後,裁定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4人全部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表示,4位被告均有可能逃亡,且有足夠事實認為他們可能會湮滅證據或者勾結共犯和證人。此外,他們所涉及的罪行,最輕的刑期也有5年以上,因此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4位被告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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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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