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長包庇非法棄土!倒一車抽500爽撈46萬 判囚9年10月定讞

▲▼最高法院外觀,最高法院示意圖,最高法院2023年新外觀。(圖/記者吳銘峯攝)

▲派出所所長包庇業者濫倒廢土,最高法院重判9年10月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警察局金山分局某派出所前所長蔡明和,在2014年間收受業者賄賂10萬元,包庇業者在轄區內農地違法傾倒廢土,約定讓業者傾倒200輛砂石車廢土,遭檢調單位查獲,提起公訴。蔡男一審遭判刑16年,期間一度獲判無罪,但今年高院更二審改判9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謝姓土方業者2014年間承攬新北市淡水區某不詳營建工地開挖地下室所產生之營建廢棄物。他收取清理費用後,未經政府許可,就擅自從事營建工程所開挖廢棄物之清除、處理,並假造花土買賣憑證,謊稱載運之廢棄物都是合法購買之花土,藉以規避查緝,但實際上他是違法將廢棄物回填至別人的土地上。業者甚至還在臉書上公開徵求可以傾倒廢土的土地。

業者找到金山分局轄區,打算在農地上傾倒廢土,但又怕遭到查緝,於是透過賴姓里長與許姓掮客,找上時任該轄區內派出所所長的蔡明和。雙方議定,以每輛砂石車500元為代價,讓業者傾倒200輛砂石車,總計收取10萬元賄賂。此外也以300元或500元代價,包庇業者其他的案件砂石車前來傾倒廢土,加上先前的10萬元,總計收取46萬元的賄賂。案經檢調單位查獲,提起公訴。

一二審均認定蔡明和有罪,總計收賄46萬元,重判有期徒刑16年。案經撤銷發回後,更一審卻改認定蔡明和無罪。全案再經撤銷發回更二審,高等法院更二審合議庭改認定蔡明和收賄10萬元,但因案件繫屬超過8年,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改判有期徒刑9年10月、褫奪公權4年,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3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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