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姓男子涉嫌撿屍酒醉的女同事,趁機性侵2次,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市李姓男子去年初參加部門聚餐時,自告奮勇要帶1名喝醉的女同事回家,卻是把人送到商務旅館內性侵得逞,隔天凌晨,李男要叫被害人起床退房時,竟又色慾薰心,再次跨坐被害人身上逞慾,同事們不敢相信好男人形象的李男做出這種事,紛紛指證事發經過,台北地檢署依2個趁機性交罪起訴李男。
現已離職的李男和被害人在2024年2月中,春節過後的首周,與同事們吃春酒聚餐,席間被害人已經醉倒,李男和其他同事把被害人扶到門口後,由身為主管的李男陪著被害人搭計程車回家,但李男突然要司機開往內湖的商務旅館,李男一進房間,就把被害人放在床上,逕自跨坐被害人身上性侵。
之後有其他同事在部門群組發訊息,表示被害人的親友擔心被害人還沒回家,李男裝作沒看到,同事私訊詢問下落時,李男的回覆含糊其詞,就是不說把被害人送到哪裡去了,隔天凌晨4點左右,李男想搖醒被害人,請被害人跟親友連絡,但被害人宿醉嚴重,無法反應。
原本要自行離開房間的李男見狀,竟又回到床上去,再次跨坐被害人身上逞慾,被害人此時仍無法施力抗拒,慘遭2度狼爪,事後被害人報警,公司同事得知後,紛紛作證證述春酒當天,被害人離開餐廳時已不醒人事,以及事後幫忙尋人的過程,檢察官因此認定李男趁被害人酒醉無法抗拒時性侵得逞,請法院依2個犯行分別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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