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N號房事件86名少女受害,遭判刑的潘男、陳男近日希望具保回家過年,遭法院駁回。(示意圖/翻攝pakutaso網站)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2023年偵辦「台版N號房」案件,查出潘男、陳男等6人誘騙未成年少女拍攝猥褻影像,並在網路社群兜售盈利,一審將6人分別判處1年5月至8年6月不等有期徒刑,可上訴。近日潘、陳以「過年想回家陪父母」為由,盼以20萬元具保停押,法院認仍有羈押必要,駁回聲請。
檢方調查,潘等6人自2021年起仿效「韓國N號房」事件,在IG上鎖定未成年少女,佯稱拍照就可以賺錢、送iPhone,或是以高薪吸引少女擔任模特兒,要求做出各種猥褻動作、拍下裸照上傳至潘男等人在社群軟體Telegram創設的「SCP」社群,並在網路社群兜售相關不雅影像,短短3個月不法獲利約800萬元。
檢方查出,陳、劉甚至自詡為「台蘿教主」,若未成年少女不從他的命令拍攝裸照,就恐嚇對方要將裸照外流,檢方清查發現,共有86名未成年少女受害,年紀最小的僅9歲,最大的才17歲,許多少女受不了精神壓力,出現自殘行為。
台中地院審理後,判陳男有期徒刑12年、劉男有期徒刑10年、李男有期徒刑8年6月、潘男有期徒刑6年、張男有期徒刑3年,而蘇男則是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4年。可上訴。
在押的劉、潘、陳本月6日羈押期滿,檢方認本案尚需追查犯罪組織其他發起人,有串、滅證之虞,且劉等人的刑度分別是10年、6年、12年重罪,也有逃亡的高度可能,向法院聲請第6次延押獲准。
其中潘、陳在近日以「希望可以回去照顧家人、陪伴父母家人」為由,辯護律師也說「本案已經判決,相關證據也已搜集完畢,願意配戴電子腳鐐或定期到派出所報到」,請求以20萬元具保停押,讓潘、陳回家過年,2人會如期到庭。
法院認為,2人的羈押原因仍在,本案雖有判決在案,但尚未定讞,為確保後續審理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羈押必要,駁回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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