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韓國瑜敲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財劃法、憲訴法,以及選罷法修正條文,不過行政院僅收到憲訴法。據了解,國民黨一群熟稔議事規的「議事智囊團前輩」預判,民進黨政府會利用新憲訴法未生效的「時間差」,來對選罷法、財劃法聲請暫時處分,所以與黨團進行一連串的討論,最後決定將財劃法、選罷法「函請暫緩由總統公布」,以「延後送出」的方式來因應。
立法院會20日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不過,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財政委員會召委陳玉珍27日發文給立法院長韓國瑜,建請延緩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財劃法修正條文。然而此舉也惹怒民進黨。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控此舉違憲,若不處理將向法院提告、向監察院檢舉、向憲法法院聲請解散國民黨,甚至號召國會三分之二立委「罷免」韓。
柯建銘表示,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的很清楚,立院法律案通過後,就要送總統府、行政院,總統十日內要公布,就是如此。「那為什麼三讀通過的法案可以扣住不送出立院?韓國瑜說理由是有兩位立委、委員會召委,內政的徐欣瑩、財政的陳玉珍,她們來函表示不可以送出,這很奇怪。」柯建銘強調,中華民國從三十六年行憲至今,從未發生這樣的事情,院會三讀後就要送總統府及行政院,如今發生這種事情,「這不叫違法違憲,什麼才叫違法違憲!」
不過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國民黨團之所以對選罷法、財劃法提出延緩公布,一方面是希望將還在審查的選罷法關於罷免票高於當選票的「加1版本」,待立法院表決後,一起公布選罷法,也是要避免民進黨政府利用時間差,先公布選罷法、財劃法,再公布憲訴法。
林思銘強調,如果選罷法、財劃法公布在先,將適用舊的憲法訴訟法,不受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大法官現有總額10人以上參與憲法法庭評議,且違憲宣告人數不得低於9人的限制,民進黨可以在聲請釋憲後,並利用總統收到案子後10天內要公告的空窗期,交由憲法法庭對選罷法、財劃法裁定暫時處分。
國民黨團人士指出,相關法令僅說立法院送法案給總統府,總統收到後10天內要公告,並沒有說立法院幾天內要送交總統府。因此,國民黨決定「函請暫緩請總統公布」,而這次的做法,巧妙的預判到了民進黨的動作,果真,行政院2日就對憲法訴訟法提出覆議。
對於這次國民黨的做法,據悉,是因國民黨團有一群資深熟稔議事規則的前輩,隨時提醒黨團幹部民進黨可能的做法,因此這次才決定將財劃法、選罷法延緩送出,防止憲法法庭利用憲訴法「舊法」對選罷法、財劃法裁定暫時處分。
有藍委指出,這一屆的國民黨團真的與以往不一樣,大家分工細膩,除了平時外界所看到的攻防外,外界看不到的策略分析、重大議案策略等,都有不同的負責人,就是希望大家可以在熟悉的領域上替國民黨把關;尤其面對「很會玩」議事規則的民進黨團,國民黨也有一群「議事智囊團前輩」,隨時替國民黨思考提案策略,希望能讓受民意囑託的國民黨立委順利完成所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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