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51歲黃姓女子與另外7名山友組團登山,途中高山症發作,竟被7名團員丟包在卑南主峰等待救援,引發社會關注。律師林智群表示,登山是危險行為,隊友之間其實是危險共同體,若有人受傷,其他人有義務協助照顧,若將受傷的人丟下導致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會因為「不作為」而構成遺棄罪。
▲救難人員上山尋找黃女的畫面。(圖/記者楊漢聲翻攝,下同。)
回顧整起事件,黃女去年12月28日透過網路群組與另外7名山友組團,一起前往南橫南一段登山,沒想到途中高山症發作,導致她四肢無力、無法行走。7名團員見狀,留下水和食物給黃女,接著下山,回到平地之後,才在1月1日撥打119告知此事。
黃女被獨自留在卑南主峰,所幸還有其他路過的山友給予資源補給,直到3日她才被救難人員找到,幸好人依舊平安,只是身體比較虛弱,可能無法徒步下山。救難人員今日(4日)將視天氣狀況決定要採取陸域搜救方案,或是搭配空中救援方案,由直升機吊掛下山。
▲救難人員成功找到黃女。
這起事件曝光之後,掀起各界關注,對於7名團員將黃女獨自留在山上的作法是否合適,大家看法不一。對此,律師林智群3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登山其實不太適合揪團,尤其是攀登中級山或3000公尺以上高山,因為每個人的腳程、登山技術不同,若彼此不熟識,萬一有人受傷或落後,「誰要照顧受傷的人、等落後的人呢?」
而從法律層面來看,林智群提醒,登山是危險行為,隊友其實是危險共同體,如果有人受傷,其他人是有義務協助照顧的,不能把人丟下不管,倘若受傷的人發生意外死亡,其他人可能會因為「不作為」而構成遺棄罪。
新聞:希望平安歸來!有8名山友透過line揪團爬位於高雄和台東邊界的「卑南主峰」,去年12月28日申請從南橫南一段入山,預計12月30日下山,不料其中一名51歲黃姓女山友犯高山症,其他7名山友完成登山後逕自下山,獨留女子一人在0度、海拔3千...
由林智群律師(klaw) 發佈於 2025年1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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