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3日宣布,川普封口費案34項罪名將於10日作出宣判。(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將於21日就職,而他去年因封口費案被判34項罪名成立,法官3日宣布,將於10日作出宣判,但不會判川普入獄。
川普為掩蓋在2016年大選前支付豔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13萬美元封口費一事而偽造商務紀錄,所涉34項罪名全數成立,成為第一位在刑事審判中被定罪的美國前總統。
法院原定於去年11月26日宣判,但在川普在總統大選中,擊敗民主黨籍對手賀錦麗(Kamala Harris)後,法官莫城(Juan Merchan)無限期延後宣判。不過,莫城3日宣布,將在10日進行宣判,但也強調,不會判川普入獄。
莫城否決了川普因11月大選勝利而要求撤銷案件的動議,並表示川普必須以現場或線上方式出席判刑。在長達18頁的書面裁定中,莫城表示,他無意判川普監禁,因為檢方認為,考慮到川普勝選後的情況,「監禁已不再是一個可行的建議。」
莫城指出,「無條件釋放」(unconditional discharge),即不涉及拘留、罰款或緩刑是最可行的解決方案。即便如此,這次判決開創了美國歷史的先例,讓一位帶有犯罪紀錄的總統宣誓就職。不過,川普仍有可能尋求上訴法院介入,以推遲判刑日期。
莫城提到,川普律師團先前以他當選總統為由,聲請撤銷本案,但美國最高法院針對總統在「公務行為」上的豁免權的裁定並不適用於總統當選人,「因此,總統當選人不得利用這項保護措施。」
莫城表示,他沒有發現任何阻止判刑的法律障礙,因此在20日川普就職前完成判刑是不可避免的,「只有透過為此事畫上句號,才能真正實現正義。」
川普發言人史蒂芬.張(Steven Cheung)3日在聲明中指出,「川普總統必須被允許繼續總統交接程序,並不受任何案件殘餘或政治迫害,阻礙他履行重要職責,這次判刑應被取消,川普總統將繼續對抗這些政治迫害,直到它們徹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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