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和小明搞婚外情。(示意圖與本文無關/ETtoday資料照)
記者張靖榕/台北報導
台北市人妻小華(化名,下同)控訴,同為保險公司同事的小品(化名),在她與丈夫阿明(化名)婚姻存續期間,與阿明發展不倫關係,多次開房過夜及親密互動。小華發現丈夫手機內有大量和小品的親密照,氣得告上法院,要求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台北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小品須賠償小華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小華表示,她與丈夫阿明於2019年結婚,婚後生活和睦,直到2021年小品加入同一家保險公司,三人成為同事。自2021年底至2023年3月,小品多次與阿明以出差、聚會等名義外出,甚至趁小華2022年12月手術療養期間,與阿明一同到台南旅遊。
2023年5月,小華因丈夫頻繁使用手機起疑,翻查後發現多張丈夫與小品的親密合照及接吻照片,才發現兩人背著她亂搞。小華憤而提告,認為兩人的行徑對她的配偶權造成重大侵害,導致嚴重精神痛苦,因而提出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訴求。
小品全盤否認與阿明的不倫關係,聲稱兩人從未在外過夜或發生性關係,並反指是阿明利用職場關係對她展開猛烈追求,包括送卡片表白及以哭泣下跪進行情緒勒索。小品主張自己才是受害者,認為小華提告純屬報復行為,並質疑其法律提告的正當性。
此外,小品指出,小華早在2022年2月即已知曖昧情事,卻拖延至2024年才提起訴訟,認為此舉意在將阿明的責任完全轉嫁給她。
法院經審理認定,小品與阿明確實有逾越正常同事關係的行為,對小華的配偶權造成侵害。雖然小華請求賠償100萬元,法院考量小品的經濟能力及過失程度,最終判決小品賠償40萬元精神撫慰金。判決結果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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