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桌遊店淪砲房!百萬網紅又爆廚房性侵甜點師 遭判3年10月

▲桃園市湯姓男子去年10月在桃園市某酒吧飲酒,翌日凌晨見女子醉倒,扶持上女子搭計程車到中壢區某公園公廁內性侵,女子錢包遺落廁所也被湯撿走占用。(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擁有百萬粉絲的知名部落客,因強制性交遭判3年10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曾擁有百萬粉絲的余姓知名部落客,去年被媒體爆料劈腿多名女子,還將自己開設的桌遊店當「砲房」,邀約女客、女粉店內激戰,並利用監視器偷拍性愛過程挨告。如今又爆出他在店內廚房2度性侵女甜點師,被台北地院依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余男在2017年8月玩交友軟體「weTouch」,認識女子小安(化名),兩人見面約會數次後,余男於2020年8月雇用小安,在他位於萬華區的桌遊店內製作甜點,同年9月25日深夜打烊時,余男看小安還獨自在廚房做甜點,竟從背後伸手捏了捏小安肩膀並貼近,小安見狀離開廚房迴避。

沒想到余男緊跟在後,等小安回到廚房後,余男不顧小安表示「我在忙」、「我有男友」、「不要這樣」、「不要碰我」,同時用手臂阻擋、反抗,余男嘴上說「不要讓男友知道就好」,就以雙手抱住小安,並強吻小安頸、耳、臉頰,強行猥褻、指侵得逞,而後見小安全身僵硬不敢動彈,丟下一句「好啦,對不起」,就自行離開廚房,約10分鐘後回到廚房,再度不顧她反抗,又強行指侵1次。

全案審理時,余男辯稱他和小安本來就有親密關係,而且事隔多年,他已經不記得當晚發生的事情,但他的店營業時間很晚,可能有客人玩到凌晨,且店內沒有鐵門、有大面落地窗,在工作場所外,還可以直接看到小安在廚房製作甜點,店面又在住宅區,如果有呼救聲,鄰居都能聽到,他和小安只是商業合作關係,沒有固定上班時間和薪資,小安也能直接離開現場,他不可能冒著風險性侵她。

余男律師也表示,小安對於有沒有反抗陳述矛盾,且就小安的證詞來說,她只是撇頭或把雙腿夾緊,並沒有積極拒絕,所以余男無從得知她的意願。他推測小安提告,是因為對過去合作過程不悅,後來又看到余男的負面新聞,回憶起過往更加厭惡,就算余男令人討厭,是渣男,性愛關係浮濫,也不代表余男友有做這件事。

小安的室友則證稱,小安曾在半夜哭著表示她被工作場所的老闆性侵,講到傷心處還笑著流眼淚,讓她看了相當驚嚇,感覺小安很想表現出「這一切都沒什麼」的情緒,有種心灰意冷的感覺。另外根據小安和朋友的訊息,也顯示小安在案發後很憤怒,覺得自己廉價,甚至開始檢討自己是否有讓余男覺得是暗示的地方。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和證詞,認為余男和小安互動並無親密關係,且余男在偵訊時被問及是否從後面捏小安肩膀等動作時,小安是否有反應不要碰她,余男回應「我們平常都有一些親密行為,應該有」,更能證實小安的控訴,審酌余男在偵訊時不利於己的供述、法院準備程序不爭執在場的陳述等等,都能作為補強證據,判定余男犯行屬實,審酌他開店月收入約10萬、目前與女友同住等情,依犯強制性交罪,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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