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警分局內埔派出所所長陳建維找到鍾婦的機車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內埔鄉鍾姓婦人參加鄉公所健走活動,結束後欲返家,卻找不到機車,內埔警分局員警得知研判她記錯停車,擴大範圍搜尋,在600公尺外的另一處停車場找到她的機車,讓她如釋重負一再向員警致謝。
內埔警分局內埔派出所所長陳建維日前執行健走交通疏導,在勤務結束後,有一名70多歲鍾姓婦人著急的表示,「車子不見了」,請警方幫忙。
員警詢問她是否記得車子停放位置。她表示,記得將機車停放於鄉公所旁(內埔鄉南華路1號)的停車場,但健走結束要回家了,卻找不到機車。
警方研判她可能將車停放在別處,但是記錯位置,於是警方在附近進行大範圍搜尋,最後在600公尺外的內埔鄉另一處停車場,發現一台重機車與她描述車輛特徵吻合。經她確認後,該車確實為其所有,讓她一再向警方致謝。
內埔警分局長郭譯隆表示,民眾外出若將車輛停放不熟悉的路段或地點,可記下附近明顯地標,或以手機拍照留存,以免忘記停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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