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偷走父親的印章、權狀,將爸爸的房地產全部過戶到自己名下。(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基隆市一名賴姓女子日前趁父親出門,偷走父親放在家裡的房產權狀和印章,接著先後「冒充賴爸」將賴爸名下的土地、房屋全部過戶給自己,賴爸知情後立刻提告。基隆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賴女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賴爸成功拿回房地產。
根據判決書指出,賴女2022年1月5日趁著賴爸出門之際,偷走了賴爸名下房屋、土地的所有權狀,以及身分證、印鑑印章等物品,接著假冒賴爸的名義及簽名,到戶政機關申請印鑑證明,同年1月18日再到地政機關將賴爸名下的房屋、土地全部過戶到自己的名下。
賴爸不久後發現名下的房地產都被女兒轉走後立刻提告,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依偽造文書、竊盜等罪嫌起訴賴女。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認為,賴女確實未經父親授權,就使用父親名義申請印鑑證明,行為已觸犯偽造文書,造成賴爸權益、政府機關資料正確性受損。
基隆地院法官考量,賴女接受調查時坦承犯行,且已經跟賴爸達成和解,審酌賴女犯罪動機、手段及犯行造成的損害,以及曾有違反洗錢防制法前科,依偽造文書罪判處賴女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至於竊盜罪,由於賴爸請求撤告(共居親屬、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竊盜罪者,須告訴乃論),法官諭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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