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羈押「可吃比薩、炸雞」但有1禁忌 律師揭密!

▲▼台北看守所內刑場及簡易庭。(資料照/台北看守所提供)

▲台北看守所內刑場及簡易庭。(圖/台北看守所提供)

記者周亭瑋/綜合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貪污案,日前再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相關話題也持續延燒。巴毛律師「陳宇安」就指出,羈押是可以吃比薩和炸雞的,但上面不能有任何粉狀物;不僅如此,還能花錢買小型電視看。

陳宇安在臉書粉專「巴毛律師混酥團」提到,會客菜可以寄比薩,但不能撒起司粉、辣椒粉,有的手工比薩外圍的餅皮上會有一層粉,那個也不行,其他的都可以,也能寄炸雞,但同樣不能撒胡椒粉,「我就寄過肯德基全家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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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接著表示,羈押者也可以花錢買小型電視看,至於液體類則完全禁止寄送,「但看守所的福利社有飲料可以買來寄,不過那個很搶手,通常都賣完了。」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弊案遭起訴後,被法院裁定交保,檢方兩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再度開庭,裁定柯文哲還押北所。(圖/記者李毓康攝)

▲柯文哲再度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記者李毓康攝)

對此,網友們紛紛回應,「羈押可以看到數位電視」、「還好比薩鳳梨可以加」、「禁粉是之前有人蒐集胡椒粉撒法警吧」、「就會客菜來說,pizza的確是很好的選擇,方便分食而且冷掉也不難吃」。

值得一提的是,看守所會客菜的規定,包括送入的飲食以食品罐頭、菜餚水果、糖果糕餅為限,每次不得超過2公斤;另外,也不能送入「無法檢查」或「檢查後產生質變或無法再食用」的食品,例如茶葉、結晶狀、粉狀、流質及冰凍食物;還有未切剁的魚、肉、長條狀莖管類蔬菜,但經剁塊、切塊切片、切段後,可准予送入;而菜餚、水果等食物上撒有不明粉末或蛋類,均不許送入。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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