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三讀。(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上周五院會原定處理「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草案」,要將退休警消所得替代率提高到90%甚至95%,因在野陣營尚未凝聚共識,改到今(7日)院會處理,昨朝野協商時,國民黨將所得替代率改為提高到80%,八成退休基層警察月退休金可領到74544元。稍早院會表決,贊成60位、反對49位,綠委伍麗華棄權,該提案三讀通過。銓敘部指出,大部分警察人員月退俸比常務次長還多,一般文官公務員無法接受,還會衝擊現有警力,「那就該去思考對警力影響有多深。」
該修法遭內政部與銓敘部反對,認為只會提高世代對立、提早用光退撫基金,修法通過後預估基金至少提前2年用罄,這對現職人員很不公平,該法案「獨厚警職到難以想像」,將導致大部分警察人員的月退俸比常務次長還多,一般文官公務員無法接受,還會衝擊現有的警力,「我退休就可以拿九成,那就該去思考對警力的影響有多深了。」
修法也引發民團質疑,國民黨最新修正動議將警察人員之退休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定為80%,這個比率不僅比年改完成後之62.5%高(2029年),甚至,還比年金改革前的75%還要高。退休後不必工作,一輩子領八成薪,退休基層警察(相當於三至六職等,占比八成),月退休金74544元,這麼高的退休年金這麼好的福利,誰來負擔,誰來買單?
而今日院會中,仍在藍白人數優勢下通過相關修法,根據三讀再修正動議,警察人員之退休,除依下列規定外,適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一、警正以下擔任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者,其退休年齡,得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酌予降低。
在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身心障礙,不堪勝任職務並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命令退休者,其退休金除依規定按因公傷病標準給與外,另加發五至十五個基數。基數內涵均依所任職務最高等階年功俸最高俸級計算。三、領有勳章、獎章者,得加發退休金。
警察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其替代率應依退休人員審定之退休年資,照附表三所定替代率計算,任職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43.25%,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给1.75%,最高增至三十六年,為80%,任職滿三十七年至第四十年者,维持80%。未滿一年之畸零年資,按比率計算: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前項第四款之規定,於條文公布施行前退休生效者,亦適用之。該等人員應按現職同等級人員之待遇標準重新計算每月退休所得:並隨在職同等級人員本(年功)俸之調整而調整。因第一項第四款及前項之修正,所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增加之支出,行政院應每年自公務預算辦理撥補。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表示,此次修法是因為工作性質不同,警察是高危產業,公務人員另有修法版本,行政院不需要挑撥。雖退休人員沒有危勞問題,但他們就是因為危勞才退役,所以提高樓地板待遇,修法非常合理,50年多花1700多億,撥補也是改革,就從今天開始。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則指出,這是不分世代共同支持的法案,年改與現在時空背景完全不同,民進黨是瞎了嗎?年改後至今稅收年年超徵,國家已經從沒錢到有錢,怎麼可能像民進黨講得提早兩年破產?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直言,公平不是警消跟軍人領一樣所得替代率,而是退休後領的年金要相襯,警消50歲可以自願退休、55歲就可以領月退,比一般公務人員提早,20歲警專畢業、55歲退休可以領到9萬3,同樣職等的上尉軍官服役15年,月薪只能領到4萬2,所得替代率九成領三萬八,警察若是領到八成可以領七萬五,比十四職等的公務員還高,比次長、教授還高,把水庫掏空,吃虧的是在職警消。
綠委吳思瑤表示,提高35年年資警察替代率至80%,調高後的月退休俸上限達現職員警的91%,公平嗎?這還可能造成嚴重的後遺症,造成現職警力大量離退,警力中空、治安空窗,藍白立委能負責嗎?請問,依照藍白版本,佔八成以上3-6職等退休的基層員警領得比公務人員次長級還高,比11職等大學教授領得還多,領得比在場所有議事人員多得多,這還只是基層員警,不要說高階警官,這樣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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