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擔任台南市局處首長期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及介入台南市某警官平調案,台南地院開庭審理。(圖/記者林東良攝)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在2012、2013年間擔任台南市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涉嫌受連姓、王姓酒店業者請託,介入台南市某警官平調案及某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並在2012年12月間、2013年11月間接受連、王2人安排2次性招待被檢方起訴,台南地院8日開庭,陳宗彥與涉案2名酒店業者均否認犯行。
台南地院針對陳宗彥被控介入台南市某警職人員平調案,法官傳喚台南市警局前局長謝姓秘書到庭作證,謝員稱陳宗彥當時打電話是關心王姓偵查隊長的平調案,惟此案未特例處理,而是通盤檢討人事案時調職。
謝姓前台南市警局長機要秘書(目前擔任高雄市警局分局長)出庭作證時表示,他當初是台南市警局機要股長,負責局長秘書工作,也是市警局的府會連絡人,但並非人事業務相關人員。
謝員說,台南縣市合併後他才認識擔任台南市民政局長的陳宗彥,他對王姓偵查隊長沒印象,陳宗彥被起訴的案子中,監聽譯文有陳宗彥打電話跟他詢問王員的平調案,當時陳宗彥是跟他聯絡,時任佳里分局偵查隊副隊長的王員,想平調到市區三分局偵查隊,因陳宗彥關心此事,他就簽給局長批閱,惟局長未在簽呈上有具體指示如何處理,在局長批閱後就轉給業務單位,且2013年3月間警局並未對王員案有做出特例人事調動,而是到2013年6月通盤檢討時才調動。
謝員強調他只是轉達此案,無權去做任何人事調動決定,局長才有警察人事權。有關局內警察人事異動,很多市府長官或議員都會關切,他都依規定簽陳局長批閱後,再轉交業務單位列管。說實在他與陳宗彥並不熟,否則就會用line聯繫,怎會用手機聯繫。台南地院合議庭開庭後,諭知1月中旬再繼續開庭。
據了解,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於2012、2013年間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經南檢重啟調查後,認定陳宗彥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單次價格為1萬2000元,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宣告褫奪公權。對此,陳宗彥也曾做出聲明回應,強調「深感不解」,並稱會到法院努力證明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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