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酒國昆凌」詐財案近日判決出爐,遭法院判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圖/記者許權毅攝,下同)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市「酒國昆凌」張女曾任酒店公關,有詐欺前科,去年遭富商保羅控訴詐財,2人在包養網上認識,張稱「母親重病」等語,索取約40萬元。張女稱媽媽確實重病,其母一度打臉否認,張卻私下接觸媽媽,張女又改口供。近日判決出爐,法院認為張女四肢健全,卻巧立名目詐財,判拘役40日。
據查,張女先前因涉詐騙富商上千萬,因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院判處緩刑。去年3月,又有一名古姓商人(保羅)出面指控張女詐財,張女想開記者會自清,卻一度放鳥,隔幾日才出面澄清,否認詐財「剝皮」,稱兩人是在現代紅娘性質機構認識,合法結識,且真心相待,只是有急需借用40萬元。
但檢方事後追查,張女於去年1月16日透過「Sugerbook」包養網結識古姓商人,於2月1日佯稱母親住院需要醫療費用,向古拿了23萬元;2月5日佯稱租屋須支付租金及仲介費,拿了15萬7500元。古男還指控,張女2月3日佯稱照顧生病母親壓力大、想買貓陪伴,又拿5萬元;2月4日稱想買寵物商品、洗車,拿6萬餘元,並盜刷信用卡3萬餘元。
張女開庭時辯稱,媽媽有傳訊息給我說住院,也有確實將23萬交給媽媽,且是古男說要交往,才到外面租屋,沒有詐騙。但張女說詞直接被媽媽打臉,張母稱「我跟女兒5年沒有聯絡,沒說過生病要拿錢,我也沒說我胃癌快過世,只是胃不好有固定去拿藥。」
但張母事後又翻供,表示有收到女兒的錢,說詞前後矛盾,還說是自己記憶混亂。法院查出,張女私下聯繫擔任證人的張女,並談論到庭作證事宜,而有刻意接觸證人之舉,故張母是否有受被告之庭外預先作為影響,證詞不實在。
台中地院審酌,張女身體四肢健全,竟為貪圖不法利益,巧立名目,以不實事由向古男詐取財物,侵害他人之財產法益,同時破壞他人之信任,但考量張女與古男以30萬元達成和解,判處張女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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