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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季風強勁 環保局籲營建工地及砂石場落實揚塵防制措施

▲台東縣環保局籲營建工地及砂石場落實揚塵防制措施。(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台東縣環保局籲營建工地及砂石場落實揚塵防制措施。(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楊漢聲/台東報導

台灣冬季東北季風強勁,營建工地、拆除、整地、砂石場、河床與高灘地等裸露地表,土砂、粉塵易因強風捲揚飛散,對空氣品質造成影響,家中和屋外器具或設施常蒙上一層灰塵,而引發民眾陳情。台東縣環保局去年受理該類陳情案件,總計有88件、佔陳情案件總數約3.4%,多以勸導改善,呼籲相關事業單位應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設置或改善防制設施並落實運作,以免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否則一旦查有違規,將依同法開罰10萬元至500萬元。

台東縣政府表示,營建施工、拆除、整地、砂石級配生產等都是帶動經濟、都市建設發展中的過程,然而往往因土質地表裸露面積較大,工區或場區堆置粉粒狀的工料、砂石、土石方,容易因風捲揚起粉塵致發生塵土飛揚空氣污染的問題,所以必須督促相關業者落實各項揚塵防制措施,以維護周圍的空氣品質及居民的生活環境品質,敦親睦鄰,減少民怨與陳情。

台東縣環保局指出,環境部訂有「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及「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相關業者可據以設置適當的揚塵防制措施,例如設置圍籬,拆除加壓噴水,裸露區域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粗級配、設置灑水設施、覆蓋防塵網(布),堆置工料、砂石、土石方覆蓋防塵網(布),出入口設置洗車台或加壓沖洗設備,防止車輛夾帶砂土污染道路或造成揚塵。提醒相關業者,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塵土飛揚,可罰款10萬元至500萬元;如車輛夾帶泥沙污染道路,依廢棄物清理法可罰款1200元到6000元。

環保局呼籲,從事營造、拆除、砂石生產等業者,應不待稽查即主動依據法規設置適當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敦親睦鄰,提升環保形象。民眾如發現塵土飛揚情形,請撥24小時受理的免費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環保局電話089-221999報案,或可透過公害污染陳情網路受理系統(https://ww3.moenv.gov.tw)、手機APP下載「公害報報」等方式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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