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陳姓員警提供喪屍煙彈給女毒販,並趁機性侵。(示意圖/123RF)
記者翁伊森、陳宏瑞/嘉義報導
嘉義一名31歲陳姓員警2024年初查獲一名女子A涉犯毒品案件,趁機將人約到摩鐵見面,還拿出含有不明成分的煙彈給A女施用,陳警見A女用了之後昏昏沉沉趁機性侵,全案曝光後陳警遭收押,檢方昨(9)日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等罪將陳警起訴,全案移審法院,法官裁定以10萬元交保。嘉義市警局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予以免職,免職令也在8日生效。
檢方調查,陳警2013年間在新北市警察局某派出所任職,2018年底調派至嘉義市政府某分局的某派出所擔任員警,而陳警明知道巡邏車是執行公務的時候才能使用,他竟然開巡邏車載送友人的小孩到幼兒園、載友人回租屋處,行駛約21公里遠,榨取駕車耗費的51元油資。
除此之外,陳警還在巡邏時間翹班1個多小時、虛報2個小時的加班費,又為了謀取行政獎勵、免於外出執行護童勤務,亂報其王姓女通緝犯友人被逮捕的地點,並引導王女在通知書上簽名、捺指印,將不實訊息登載在公文內,檢附警詢筆錄送到嘉義地檢署偵辦,足以損害司法機關調查案件的正確性。
此外,陳警2024年2月間查獲一名女子A涉犯毒品案件,他藉機加對方的LINE,2024年9月底將A約到嘉義一間摩鐵見面。A為了保護自己,便要求朋友載她到摩鐵,並在附近等候、每隔10分鐘就打電話確定其安全,這才獨自一人進入摩鐵。
不料,陳警見人入內後,隨即將含有不詳成分的煙彈交給A施用,A女不久後便逐漸感到無力、頭腦昏沉。陳警見狀,一把將人推到床上,不顧A女反抗扒褲性侵對方, 最後是因A的友人不斷打電話來,他才不堪其擾停手,並讓A女的友人進入摩鐵房間內。
▲嘉義陳姓員警提供喪屍菸彈給女毒販,並趁機性侵。(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非當事被害人)
同日陳警將含有三級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成分的一瓶煙油(俗稱喪屍煙彈),無償轉讓給A女使用。而A女2024年11月將煙油等證物交給警方,全案因此曝光。
嘉義地檢署偵結,認定陳警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詐欺得利、詐欺取財未遂、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以藥劑犯強制性交、轉讓禁藥等5罪,將他依法起訴。
全案移審法院,法官認為陳警僅坦承部分犯罪事實,但全案證人於警詢或偵查時均已證述明確,並無迴護被告之證述,因此沒有勾串證人之虞,且檢察官已調查證據完畢,亦無湮滅證據之虞,已無偵查中之羈押原因,因此裁定以10萬元交保。
此外,警政署免職令1月8號也已寄到看守所讓陳警簽認,可提救濟時間則由即日起至2月6號為期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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