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士官劈腿2女同袍還讓兩人受孕,和其中1人結婚後,對妻子提出「共侍一夫」的要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嘉義報導
一名正宮和丈夫阿偉(化名)都在空軍第二聯隊任職,正宮新婚2個月後懷有身孕,卻發現阿偉偷吃同單位女上士,女上士竟也懷孕,正宮對阿偉攤牌後,阿偉表示他兩人都想要,要求正宮和小三「每月輪流共侍一夫」,正宮憤而將阿偉和小三告上法院求償百萬。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小三在阿偉婚前就受孕,就算小孩是阿偉的,也不算外遇生子,不過婚後阿偉和小三仍持續有不當男女關係,判兩人侵害配偶權,應連帶賠正宮20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正宮和阿偉在2023年6月6日結婚,新婚不到2個月,剛懷孕的她就發現丈夫偷吃女同袍,小三竟也懷孕了。正宮質問阿偉後,阿偉表示對兩人難以抉擇,「會不會我只是貪圖她的身體而已,我自己也不知道,先讓我們兩個好好想一下好嗎」、「我真的都不想失去」、「可能最壞打算是離婚」、「離婚了,我想找誰就找誰,不用在意身分」、「或是一個月休兩次,一人一次」、「我就是這麼的垃圾」,讓原本堅持不想離婚的正宮相當心灰意冷,將兩人告上法院,連帶求償100萬。
正宮指出,軍中其他同袍曾目擊阿偉和小三在工程班辦公室獨處,兩人關燈、蓋棉被,一起躺在同一張沙發上。阿偉也在小三待產期間多次探視,甚至和小三的父親討論日後扶養小孩的方式,小三父親則要求阿偉調職、不要再找他女兒,然而阿偉調職後仍繼續和小三交往。
此外,阿偉為了接送小三上下班,兩人從2023年5月至7月間的排休日期都相同,也在軍方約談時坦承和小三約會3、4次,兩人交往甚至生育子女,已嚴重侵害配偶權,讓她整天以淚洗面、罹患憂鬱症。
全案審理時,阿偉和小三皆否認有姦情,表示兩人是在辦公室研讀有機溶劑書籍,後來阿偉躺在沙發看書看到睡著,小三則改開小檯燈坐旁邊繼續看書,兩人只是普通朋友,而且也無證據顯示小三的孩子是阿偉的,就算假設是,孩子也在阿偉結婚前就受胎了。
法官認為,小三長子的受胎日推算約在2023年5月7日至29日期間,確實在阿偉婚前,因此2人並無外遇生子,不過阿偉婚後和小三曾因睡同一張沙發,違反「未尊重性別互動分際」而遭軍方懲處,又繼續在營外接送、單獨吃飯,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審酌正宮從事軍職,目前育嬰假留職停薪,阿偉原為士官,目前已退伍,月收約3萬,小三仍為軍職,月收4萬等情,判阿偉和小三應連帶賠償2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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