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姓男子(坐在溜滑梯出口) 涉嫌猥褻女童遭羈押 。(圖/資料照)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高雄市谷姓男子日前涉嫌在屏東縣民公園猥褻女童,屏東地檢署獲悉簽發拘票,將他拘提到案,訊後以依強制猥褻之犯罪嫌疑重大,有高雄市谷姓男子日前涉嫌在屏東縣民公園猥褻女童,屏東地檢署指揮警方調查後,將他拘提到案,偵訊後以涉犯強制猥褻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及羈押之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之虞及羈押之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擴大清查。
日前網友PO指控,聲稱屏東縣民公園,有一名男子疑似沒穿衣服、還露出生殖器,躲溜滑梯下趁機觸摸女童臀部,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並報請屏東地檢署指揮偵辦,檢察官李翱宇指揮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偵查隊及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進行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積極追查,於1月10日下午持檢察官簽發之拘票,前往谷姓被告位於高雄市前鎮區之住處拘提到案。經檢察官李翱宇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之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之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及羈押之必要性,於同日晚間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於今(11)日裁定獲准。
屏東地檢署指出,由於案發地點在屏東縣民公園兒童遊憩之娛樂設施區域,除造成被害女童身心嚴重受創之外,亦讓使用該處設施之廣大幼童及民眾人心惶惶,後續檢察官仍將詳加蒐證,積極追查有無其他被害人,本署重申嚴正執法立場,針對蓄意對兒少犯罪之行為,絕對以最嚴謹的程序,最嚴格的標準,強力偵辦,以保障兒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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