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罰了!台鐵派不合格人員執勤等4違規「吞210萬裁罰」 擬提訴願

▲▼台鐵EMU3000型新自強號。(圖/台鐵)

▲台鐵派任體檢不合格人員執勤等缺失挨罰。(資料圖/台鐵)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鐵道局安全檢查揪出台鐵車站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未依規定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及6起派任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執勤等違規,鐵道局近日已先針對4案祭出裁罰,開罰210萬元,其餘違規將後續開罰。台鐵公司表示,收到裁罰書後研擬向交通部提起訴願。

鐵道局對台鐵公司安全檢查,發現車站運轉員派任前沒有酒測、沒有依規定有效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以及有6起派任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執勤等問題,確定違反《鐵路法》,去年12月底和今年1月8日、9日陸續寄出4案裁罰書給台鐵公司,包括運轉員派任前沒有酒測開罰60萬元、未依規保留平交道監視影像開罰30萬元,6起派任體檢不合格員工執勤中,2起已開罰共120萬元,總計台鐵已收到210萬元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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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4起派任體檢不合格員工執勤案,鐵道局1月中下旬將陸續開出裁罰書,後續台鐵還將面臨240萬元裁罰。由於鐵道局12月2日也已針對台鐵沒有報備110年度年報營運狀況資料,裁罰30萬,讓台鐵前後共面臨480萬元裁罰。

台鐵公司回應,有關鐵道局裁罰公司於台鐵局時期未於期限內提報111年度營運年報、車站運轉員執勤前沒有酒測、沒有依規定保存平交道監視錄影紀錄,以及派任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執勤等案,公司將俟收到裁罰書後,檢視相關內容,研議於期限內向交通部提起訴願。

由於台鐵主張已依規定提報營運狀況資料給鐵道局,並已修訂技能體格檢查實施要點,嚴謹酒測規定和加強查驗,確保行車人員體檢合格,且未依規保存平交道監視器主要是設備故障,廠商備料和人力吃緊影響維修,經協調後已完成修復,台鐵規劃針對裁罰提出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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