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達收保護費挨子彈!槍手當庭求輕判:想陪剛生產的妻子

▲▼   吳明達槍手          。(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槍手彭郁翰朝威震集團前董座吳明達開槍,今開庭強調很後悔。(資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威震集團成員吳明達去年於北市「天龍三溫暖」外遭槍擊,槍手彭郁翰指出,因不滿吳派人向其經營的咖啡廳收取保護費,埋伏於現場,朝吳及其友人連開5槍,造成吳手部中槍、同行少年腳部受傷,彭遭收押起訴。士林地院今(13)日開庭審理,彭男否認有殺人犯意,強調只是警告,並在庭上懇求交保,以便陪伴剛生產的妻子和孩子。

彭郁翰(34歲)仍否認殺人犯意,供稱僅瞄準吳明達腿部開3槍,並補充稱朝地面開了2槍。他的辯護律師表示,彭與吳並無深仇大恨,僅因保護費糾紛衝動行事,開槍目的是警告而非殺害。律師強調,傷勢僅集中於腿部與手部,未瞄準致命部位,顯示彭並無殺人動機。且彭未將槍內所有子彈射出,也未趁吳明達腿部中彈行動不便時再補槍,足見其並無殺人意圖,請求法院從輕量刑。

▲▼吳明達遭槍擊,吳明達轉院。(圖/記者黃彥傑攝)

▲吳明達遭槍擊轉院畫面。(資料圖/記者黃彥傑攝)

公訴檢察官在庭上指出,被告因不滿吳明達派人收取保護費,於案發當日埋伏並持槍射擊。檢方認為,監視器畫面顯示,彭在距離吳1到2公尺處射擊,雙手持槍瞄準吳明達腰部與腹部等致命部位,並連開5槍。雖然彭聲稱僅有傷害故意,朝腿部與地面射擊,但檢方表示其供詞與監視器畫面明顯不符,且射擊部位包含人體重要器官,極可能導致內臟或動脈破裂造成死亡,構成殺人未遂,依法請求從重量刑。

彭郁翰在庭上情緒激動,表示已在看守所內深刻反省自己的衝動行為。他誠懇地向法官求情,「如果能再選擇一次,我不會衝動行事,讓我老婆擔心。」態度謙卑,語氣充滿悔意;最後提及,妻子最近剛生產,因身陷看守所,無法陪伴妻子進產房,讓他深感內疚不已,希望有交保的機會,盼能在服刑前多陪伴妻子與新生的孩子,履行作為父親與丈夫的責任。

庭末審判長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下月25日上午11時宣判,並解除彭郁翰的禁見與通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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