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台德、台吐、台露刑事司法互助協議 強化國際合作打擊犯罪

▲▼韓國瑜 敲槌 三讀 立法院院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韓國瑜敲槌照案通過。(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14日)審查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吐瓦魯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聖露西亞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在朝野立委並未提出異議下照案通過,合作項目包含解送受拘束之人、搜索及扣押、資產凍結、犯罪所得追徵等等,有助增進刑事司法合作效率等事宜。

行政院函請審議「駐德國台北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刑事司法互助協議」一案,立法院去年底交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聯席會議進行審查,會中請外交部部長林佳龍、法務部政次黃世杰報告,另請司法院刑事廳、內政部警政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相關 機關派員列席備詢。

台德刑事司法互助協議共計20條,條約項目包含:取得人之陳述、視訊訊問、為取得陳述或其他目的而解送受拘禁之人、搜索及扣押、送達文書、電話、電子及其他形式之通訊監察、聯合偵查團隊、資產凍結、執行與犯罪有關之財產沒收或追徵之確定裁判或命令、資產分享。

外交部書面報告指出,我國與德國、吐瓦魯國、聖露西亞同為追求民主、自由、法治的理念相近國家, 吐瓦魯國及聖露西亞更為我國之忠實友邦。上述三約生效後,將使我與德國、吐瓦魯國及聖露西亞在刑事司法互助領域之各項合作有明確之法源依據。

報告指出,修法後得以擴大及深化雙方合作範圍,降低以往跨境取證之困難度,縮減人力及時間成本,提升犯罪偵查效率及審判定罪率,展現我國對於打擊跨境犯罪、捍衛司法主權之堅定信念及豐碩成果, 對於拓展雙邊各領域合作關係及鞏固邦誼均亟具正面效益。

報告點名,我國迄今已與美國、菲律賓、南非、波蘭、諾魯、貝里斯、斯洛伐克、聖文森及 格瑞那丁、帛琉等國簽署刑事司法互助條約或協定,未來仍將持續規劃與友邦、新南 向政策國家及其他理念相近國家洽商司法互助相關條約協定,落實打擊跨國犯罪並兼顧人權保障。

刑事司法互助條約項目包含:取得人之陳述、視訊訊問、為取得陳述或其他目的而解送受拘禁之人、搜索及扣押、送達文書、電話、電子及其他形式之通訊監察、聯合偵查團隊、資產凍結、執行與犯罪有關之財產沒收或追徵之確定裁判或命令、資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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