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餵藥案教保員提告誹謗! 王婉諭、羅致政、招名威不起訴

▲▼ 王鴻薇 。(圖/記者劉昌松攝)

▲何姓教保員2023年7月到法院按鈴提告王婉諭、羅致政、招名威違反誹謗、個資法,14日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黃資真/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某幼兒園2023年爆出幼保員餵藥案,引發全台家長人心惶惶,不過最終幼兒園園長、教保員共8人皆獲不起訴處分,其中何姓、王姓教保員對時代力量前立委王婉諭、民進黨前立委羅致政、中原大學教授招名威等人提告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檢署認為3人評論可受公評,給予不起訴處分。同案被告新北市議員戴瑋姍、兒權會理事長王薇君分別移轉管轄由新北、基隆地檢署偵辦。

案件爆發後,前民進黨立委羅致政曾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臉書PO文指出「孩子稱老師餵他們吃藥,化驗竟驗出安眠藥成分的苯重氮基鹼,也有人出巴比妥的成分。」

前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也在臉書發文,說明「目前已經有4名孩童的尿液確實驗出巴比妥及笨二氮平類等藥物殘留,總和報案人數也已經擴大到11人」,更公布何姓、王姓教保員的個資。

中原大學教授招名威則在臉書怒轟「你們這些『老師』要脫罪到底是要說多少?你們都忘了當老師的初衷,只曉得做壞事,真的不知道你們的良心去哪了?」。當時何姓、王姓教保員認為3人損及名譽,2023年7月到台北地檢署告3人加重誹謗罪,王婉諭違反個資法。

檢方認為,餵藥案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的事項,3人做出適當評論屬於言論自由範疇,予以不起訴處分;個資法部分,檢方發現告訴人的個資是由王薇君公開,並非王婉諭,縱使為王婉諭提供,動機在於希望協助受害者家長,與個資法構成要件不符,同樣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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