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左起)與蔡玉真因誹謗判刑1年半,被害人張淑娟認為太輕,請北檢提起上訴。(資料照/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蔡玉真因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晶華緋聞案」滾床單女主角,一審被台北地院認為犯後沒有真誠悔悟,態度均非良好,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各判刑1年6月,張淑娟對判決結果不滿,請求檢察官繼續上訴,台北地檢署考量被害人訴求,正式就周玉蔻、蔡玉真量刑部分提起上訴。
周玉蔻和蔡玉真在2022年9月間,分別在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指稱1988年中國小姐后冠得主張淑娟,就是「晶華緋聞案」與蔣孝嚴滾床單的女主角,並揭露張的姓名、婚姻、職業、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人資料,周、蔡2人更指張淑娟嘗試攀附權貴,說張擔任華航空服員時,有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情事。
台北地院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的相關發言跟公益無關、僅為私德問題,非屬可受公評之事,更重要的是內容並非事實,也沒先向張淑娟求證,僅憑張淑娟確為中姐、空姐等客觀真實事件,就張冠李戴手段,刻意拼湊、扭曲各種片段事由,形成假消息並透過媒體、社群故意散布於眾,引發廣泛報導。
張淑娟提告加重誹謗罪、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2罪,合議庭認為,周玉蔻始終不承認犯罪,而蔡玉真雖在審判中認罪,但目的是求輕判與緩刑,仍堅稱無犯意、爭執證人證詞,顯然都沒有真誠悔悟之情、態度均非良好,因此依《個資法》判決2人各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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