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哥哥花光普發6千元,弟弟竟持牽繩勒斃他。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陳姓男子,2023年間不滿哥哥一口氣花光政府普發的6000元,竟在酒後以寵物牽繩勒斃大哥,而後自首殺人。一審國民法官將他判刑13年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14日駁回上訴,仍維持13年10月的重刑。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23年4月間某個上午9點半,新北市蘆洲陳姓一家人中,當時44歲的三哥,因不滿當時48歲的大哥一次將政府普發的6000元花光,在酒後跟大哥起了口角。2人越吵越激烈,一向衝動易怒的三哥,抓起遛狗的寵物牽繩,勒住大哥的頸部多圈,並且用力拉緊繩索3至5分鐘,期間大哥雖然也發力拉扯,但逐漸失去力氣。狠心的三哥還在勒住脖子一陣子後,說:「還沒死?這樣還沒有死?」最後大哥因窒息導致呼吸衰竭而死亡。 三哥自行打電話報警。
警方到場後,三哥坦承自己行凶,並被帶回偵訊,遭羈押獲准。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對三哥提起公訴。一審由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由於死者母親求情說自己已經失去一個兒子,盼望能讓還活著的兒子獲得輕判;此外,三哥也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最後國民法官將三哥判處有期徒刑13年10月。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三哥犯案手段兇殘,又有多項違反保護令、酒駕、恐嚇與傷害前科,並有對被害人或其他同住之家人多次家暴,素行不佳。另外三哥在面對婚姻不順、工作壓力及獨自撫養兒子的多重壓力下,養成長期酗酒之惡習,本身亦具有衝動特質傾向,本應重判。但高院再考量母親求情、自首等減輕刑度要件,認為原審判決的量刑妥適,因此二審駁回上訴,維持13年10月的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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