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收到「4袋不明液體」 女冒用林珍羽名義寄出被起訴

▲▼民眾黨 111釘孤枝 萬人捍衛司法正義 行前記者會 林子宇 陳世軒 周榆修 張志豪 黃瀞瑩 林珍羽 李頂立。(圖/記者屠惠剛攝)

▲台北市議員林珍羽遭人冒名寄送包裹給民眾黨同志。(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去年雲林縣麥寮鄉長補選期間,陳姓女子冒用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名義,寄送包裹給麥寮鄉長候選人林宜豊和雲林縣議員陳乙辰,包裹內共有4袋不明液體,疑似民眾黨黑粉惡搞,林珍羽氣得報案追兇,陳姓女子到案後坦承,為了幫候選人加油,所以送些自調養生品表達支持,台北地檢署15日依偽造私文書罪嫌起訴陳女。

起訴指出,陳姓女子是在2014年4月10日上午,先到新北市中和區的郵局,寄送裝有「6罐鋁罐、1罐沐浴乳、3袋不明液體、1盒香皂」的包裹,送到雲林縣議員陳乙辰服務處,包裹上的寄件人簽名是「林珍羽」。陳女在同一天另外到超商門市,寄出「1袋不明液體、2個麵包」給林宜豊服務處,同樣署名寄件人是「林珍羽」。

2位民眾黨同志打電話確認包裹來源時,林珍羽發現自己遭到冒名寄件,憤而提告,檢警根據包裹寄出地進行追查,發現真正寄送人是陳姓女子,原以為陳女是民眾黨黑粉惡搞,但陳女表示寄送包裹是為了要幫候選人與民代打氣,裡面附上的是她自己用酵素、綠茶粉等健康食材調製的養生飲品,並無惡意。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女擅自簽署「林珍羽」的名字,以「林珍羽」名義寄送包裹,已經觸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外林珍羽認為遭冒名足以毀損名譽部分,檢察官認為陳女只是單純偽簽,並沒有指摘或傳述妨害林珍羽名譽的事項,因此不構成誹謗罪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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