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男子趁照顧姪女機會,於2022年10月間兩度侵犯。(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男子於2022年10月間,趁照顧姪女機會,神在2人獨處時,要求姪女幫其做出洩慾行為,最後甚至企圖硬上,事後姪女被發現行為怪異才揭開叔叔違反倫常惡行;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認罪並與姪女與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獲得原諒,法官審結依2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5年,責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少女實施不法性侵害或性剝削行為,另應分期賠償6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被告男子與少女是叔叔與姪女關係,男子於2022年間經常於侄女放學後前往其位於桃園區住處照顧管教,男子明知姪女未滿16歲,竟於2022年10月某日,在姪女住處趁2人獨處時,要求姪女幫其洩慾,同年月某日,男子在姪女臥室內對姪做出性行為1次,姪女後來被家人察覺神情有異,追問下才透露叔叔惡行,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家暴防性性自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坦承犯行不諱,證人即被害人少女與多名證人於警詢及偵訊時證述之情節大致相符,並有衛福部桃園醫院診斷證明與驗傷證明等佐證,足認被告犯行明確。
法官審酌,被告為少女之叔叔,本當盡力維護侄女身心健全發展,使其免於不當外力侵害,然其為一己私慾罔顧倫常,利用其親屬照護侄女之機會,恣意對侄女為上開性交行為,無視其心智發育未臻完整成熟,對其身心健康及發展造成相當程度危害,惟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與姪女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
法官審結,被告2次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少年少女實施不法性侵害或性剝削之行為,且應分期給付60萬元,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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