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控遭性侵崩潰輕生!法官看完對話紀錄「判他無罪」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子指控遭到男子性侵,法官勘驗了對話紀錄,發現2人之間充滿甜言蜜語。(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男子阿龍(化名)被女子小晴(化名)指控性侵,阿龍接受調查的過程中,小晴輕生身亡,檢方因此改依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將他起訴。台北地院法官詳細察看了阿龍與小晴、小晴與閨蜜之間的對話,最終判阿龍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阿龍與小晴2023年2月間透過朋友介紹認識,雙方首次見面後,一起前往KTV歡唱,直到隔天凌晨才散場。

後來阿龍、小晴與友人打算各自搭計程車返家,不過阿龍到家以後,要求小晴陪同回家,並且承諾不做任何事。怎料回到家以後,阿龍卻換了一副模樣,動手性侵小晴得逞,且未使用安全措施。

小晴遭到侮辱以後,身心嚴重受創,最終引發了憂鬱症,時隔約4個月左右輕生。由於小晴突然身故,阿龍原先被依強制性交罪調查,不過檢方偵結後,改依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將他起訴。

性侵,撿屍,強暴,迷姦(圖/記者黃克翔攝)

▲女子指控遭到男子性侵,法官勘驗了對話紀錄,發現2人之間充滿甜言蜜語。(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對此,阿龍則喊冤,與小晴見面以後,確實有在家中發生關係,但當時2人是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彼此之間有好感,且在邀請小晴回家時,還有購買盥洗用品。2人是以情侶關係交往同居,交往期間他才知道,小晴早就罹患了憂鬱症。

阿龍接著說,小晴情緒低落時,他常常為了安撫,而順著對方的話說下去,其實他完全沒做過強制性交的行為。小晴在交往同居的期間,也曾因為起口角而出手毆打他、在他的面前自殘,實在是受不了情緒勒索,2023年4月底才會提出分手、要求小晴搬走。

法官仔細查看2人的對話紀錄,以及小晴與閨蜜的對話紀錄,發現2人之間時常甜言蜜語,且小晴也向閨蜜分享,覺得自己準備「要脫單了」,並沒有任何陳述遭到性侵的訊息紀錄。

直到後來阿龍與小晴發生爭執,小晴也沒有說遭到侵犯,隔了5天以後,才告知閨蜜要「走法律」、「告他強X」,這期間劇烈的轉變有不明的情形,難以依照這些陳述,就認定阿龍有強制性交的犯行。

根據檢察官所舉的直接或間接證據,尚有合理懷疑存在,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這些證據不足以認定阿龍犯了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之犯行,最終判阿龍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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