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籍鍾姓女大生命案,凶手梁育誌三度判死、褫奪公權終身。(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馬籍鍾姓女大生命案,凶手梁育誌三度判死、褫奪公權終身。根據了解,梁育誌如此痛下殺手,原因是車貸壓力過大。
去年九月,憲法法庭第八號判決解釋限縮判處死刑空間,外界認為這等同於「實質廢死」。,因此馬國女大生命案備受關注。
▲擄殺長榮女大生的嫌犯梁育誌(中)。(圖/記者吳世龍攝)
更一審法官認為,梁男在第一次性侵失敗後,精進犯罪計畫,將下手地點改成更偏僻昏暗處,長期潛伏物色落單女大學生,隨機找年輕女子下手。
梁男性侵手法殘暴,僅為滿足私慾,惡性極為重大,符合憲法法庭去年第八號判決意旨所指的「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合議庭同時認為梁男有反社會型人格,回歸社會後再犯風險極高,一致決議,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另外,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梁男為了紓解車貸壓力,竟選擇以此方式紓壓,毫無同理心,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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