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偷看IG、LINE蒐證 夫提告離婚反賠2萬元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人夫阿輝(化名)懷疑妻子外遇,竟在2023年4月至7月間偷看妻子手機內的LINE、Instagram訊息,並於隔年1月提出離婚訴訟,妻子直到收到訴狀才知曉此事,夫妻倆因此鬧上法庭。苗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罪,判處阿輝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20日。

▲▼滑手機,看手機,LINE,免費貼圖,貼圖,傳訊息。(圖/記者曾筠淇攝)

▲阿輝偷偷查看妻子的LINE、IG訊息,並偷偷轉傳至自己的手機。(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因懷疑妻子外遇,2023年4月至7月間他趁著妻子不注意時,偷偷拿取妻子的手機觀看LINE、Instagram訊息,再把相關非公開對話內容傳送至自己的手機,接著於2024年1月提出離婚訴訟,同時附上竊錄所得的對話內容當作證據。

阿輝的妻子直到2024年4月收到訴狀之後,才知道此事,憤而前往警局報案。阿輝到案之後坦承部分犯行,但強調他與妻子互相同意給予彼此的手機密碼,加上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當言詞交流,為了保障配偶權,才會這麼做。

檢方則認為,雖然阿輝主張是為了保障配偶權,但他也承認此事沒有徵得妻子同意,他恣意窺視、竊錄妻子與他人的非公開談話,嚴重侵害到妻子的隱私權,衡量他所侵害的法益、手段及所要保護的利益等因素,難以認定具有法律上正當理由,訊後仍依法將他起訴。

苗栗地院法官表示,阿輝擅自攝錄妻子的私密對話紀錄當作訴訟證據,犯後僅坦承客觀事實,雖然他有意願調解,但被妻子拒絕,所以至今仍未賠償妻子所受到的損害,最終依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言論罪,判處他罰金2萬元,得易服勞役20日,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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