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恥!北市將毒、酒駕累犯「照片放大7倍」 彩色防水海報貼鄰里

▲▼台北市裁決所將今年12月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台北市的3人,印製A4彩色照片放到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告欄,還把照片放大7倍、印製防水海報。(圖/台北市裁決所提供)

▲台北市裁決所將今年12月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台北市的3人,印製A4彩色照片放到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告欄,還把照片放大7倍、印製防水海報。(圖/台北市裁決所提供)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為加強嚇阻民眾酒後駕車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針對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且設籍台北市者,將定期印製姓名及照片公告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利用民眾羞恥心理加重嚇阻效果,約束酒(毒)駕累犯,落實酒駕零容忍政策。

去年12月台北市公告酒(毒)駕累犯名單計有53名,其中酒駕累犯2次32名,1次酒駕1次毒駕累犯1名,酒駕累犯3次11名,酒駕累犯4次2名,酒駕累犯7次1名,毒駕累犯2次1名,毒駕累犯3次2名,酒駕拒測2次3名,上述名單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

經統計,今年12月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計有16名,其中有3名設籍於台北市,裁決所特別印製A4彩色照片(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公布於鄰里及各派出所公布欄,另為加強照片辨識度及清晰度,照片將放大7倍並採委外印製防水海報,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裁決所提醒民眾,現行法規只要有酒駕違規行為,除了高額罰鍰還會吊扣駕照(機車1年,汽車2年)、警方當場吊扣牌照2年及代保管車輛,建議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規定没入該車輛;罰鍰逾期未繳納者,依法移送辦理強制執行;酒測值達0.25mg/L以上即涉公共危險罪,警方依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辧理。

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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