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66校自由入學學校,自114學年度起將走入歷史,台南市教育局16日說明學區制度。(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166校自由入學學校,自114學年度起將走入歷史,台南市教育局16日說明學區制度,為符合國民教育法學區就近入學規定,並根本解決自由入學學校數過度氾濫、學校間互相搶學生、生源不穩定等問題,各校將依規定全面落實學區制。
教育局指出,學生只要戶籍設於學區內就可就近入學,過渡期間也提供各項配套措施,例如家長工作地證明取代戶籍證明、兄姊已在該校就讀者弟妹皆不受影響,於學區內有居住事實,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入學,落實就近入學精神。
教育局鄭新輝局長表示,國民教育法及強迫入學條例皆明確規定,學校依學區設置並分發學生入學,就近入學為國民教育法的基本精神,因此每校皆設有固定區域內入學的基本學區及兩校之間的共同學區,但台南市在基本學區與共同學區外,另設自由入學,隨著自由入學校數增多,在少子女化趨勢下,校際之間為了維持原有規模,衍生出相互搶學生、生源不穩定,也導致許多非自由入學學校,每年都要求改為自由入學的反常現象。因此,自114學年度起重新依據法令規定,讓各校回歸學區制就近入學精神,取消跨區就讀的自由入學制度,也同步規劃許多符合實際的配套措施,降低對學校與家長的影響。
教育局表示,全國各縣市皆依學區制規劃學區入學,而台南市277校中竟然有超過63%屬於自由入學學校,自由入學不僅只是小校,甚至班級數3、40班以上學校也是自由入學學校,與就近入學精神背離,且「越區就學」導致部分學校教室空間不足,另部分學校資源未被充分利用,影響整體教育資源分配與教學品質。取消自由入學類型後,學校依學區範圍招生,既提供學區內學生完善教育品質,同時改善學校間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
教育局說明,為符合就近入學精神並減少政策調整對家長與學生可能造成的影響,設籍南市之學生得依父母工作地所屬學區學校就讀;調整前已就讀該校的學生未受影響,若兄姊已就讀該校,弟妹也不受影響,可繼續就讀該校,以方便家長接送。另於學區內無自有房屋且無法設籍者,也可以居住事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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