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白珈陽、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蕭姓員警本月3日假借歸還證物為由,涉嫌對一名20歲林姓女子性騷擾,不僅亂摸對方大腿還強抱硬親。林女17日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陪同召開記者會,林女親口指控,當時蕭員問他需不需要幫忙,竟提議「半小時5萬元(性交易)」,但她拒絕之後,就被強吻、摟抱,嚇得她無法動彈,事後還丟出5000元稱「看妳很可憐」,誇張行徑,實在枉為人民保母。
▲林女(左)17日在台中市議員江和樹陪同召開記者會。(圖/記者游瓊華攝)
林女指控,蕭姓警員本月3日表示要歸還扣案的刀子,拿著麥當勞餐點要到她家;至門口時,問她「有沒有監視器?」她回應有,蕭員則改以「借廁所」為由進屋。後來2人待在客廳,蕭員問她社維法的案件需不需要幫忙,她回應可以自己想辦法處理;豈料蕭員竟起歹意,跟她說「不然半小時給妳5萬元,陪我出門(暗指性交易)」。
林女說,她拒絕蕭男,「我跟他說不行、我沒辦法」,但在蕭員歸還扣案刀子時,竟趁機伸出鹹豬手,對她強吻、摸大腿。事後蕭男拿了5000元給他,跟她說「看妳很可憐需要幫忙」,但她在第一時間就拒絕了這筆錢,並立即打電話給爸爸,表示遭員警猥褻。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調查,蕭員受理林女與男友的父母糾紛,男友的母親不慎自行跌倒,整件事根本不算刑事案件,蕭員卻將現場2把刀子查扣,進而在1月3日拿著1袋食物與2把刀,誆稱要把東西拿給林女為由,進入林女住處伸出鹹豬手。經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蕭對林確實有撫摸、擁抱等行為。
台中市警局督察室調查此事,蕭男辯稱是他與林女有借貸關係,且自己也很喜歡女方,承認有摟抱等行為。警方表示,為調查釐清案件事實,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本案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徇私」原則,由婦幼警察隊主動介入偵辦,並依《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