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妹檢查1物驚見父「半夜衝摩鐵」 聯手助母揪出小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女兒去年1月間在定期清理行車記錄器時,意外發現丈夫阿強(化名)半夜跑去摩鐵開房間的證據,事後還在丈夫的手機裡發現相關親密對話,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屏東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判小三應賠償人妻10萬元較為適當。

▲汽車,方向盤,交通,行人地獄,斑馬線,馬路,紅燈,路口,轎車,車頂,車輛。(圖/ETtoday資料照)

▲女兒們意外在行車記錄器影片中,發現父親外遇的證據。(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阿強平時會使用女兒的汽車,去年1月間女兒在定期清理行車記錄器影片時,意外發現丈夫2022年7月間曾在半夜跑去摩鐵,與小三幽會大約4個小時;繼續往前追查,才發現丈夫在同年4月間,就曾與小三透過LINE互傳「不會後悔跟你在一起」、「老婆」等曖昧訊息,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對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

而被指控為小三的女子,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阿強的女兒們也證稱,一開始是二妹和三妹先察覺異狀,因為她們發現父親會把行車記錄器的電源拔掉,覺得很奇怪,就把記憶卡拿出來檢查,卻意外發現父親外遇的證據,她們將此事告訴大姊,然後由住在家裡的妹妹去查看父親的手機,果然又發現父親與小三的親密對話。

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阿強半夜與其他女子共赴摩鐵同住休息,甚至在對話中親密稱呼對方為「老婆」,可見兩人之間已經逾越一般朋友交往的分際,屬於男女朋友的親密往來,確實侵害到妻子的配偶權,經衡量小三與人妻之間的經濟狀況等因素,最終判小三應賠償人妻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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