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欠過年!屏東男7年努力 終於繳清拒酒測罰單

▲屏東執行分署人員與義務人溝通             。(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屏東執行分署人員與義務人溝通 。(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男子在104年間因拒絕酒測被屏東監理站裁罰新台幣9萬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後,經7年分期付款,終於繳完,今年終於不用再欠過年。

這名男子於104年拒絕酒測遭罰9萬元;在106年10月間核發執行憑證結案,但在屏東監理站發現義務人有薪資收入後,於110年3月3日再次移送屏東分署執行,這次,他收到傳繳通知後,110年5月在委託母親到場,表示雖經濟狀況不佳,但仍願按月慢慢繳納。

在執行人員溝通中,發現他目前收入不穩定,並與母親共同生活,而他年少不懂事時,曾多次有酒駕違法紀錄,最後還因此入監服刑,而目前收入雖然不高,但很珍惜目前工作,希望可以按月慢慢繳納。

由於他另有4件交通違規罰鍰案件,所欠罰鍰合計約10萬7,000元,執行人員評估他與家人之收入與財產狀況後,同意他每月繳納3,000元慢慢履行,而他在這段繳納期間,也沒有任何新案件移送屏東分署執行,最後與母親共同努力在案件將逾期前,最後在113年底將所有罰單全部繳清,迄今均無任何新增案件。

屏東分署提醒民眾,酒駕相關違規行為對社會交通秩序危害甚鉅,切記遠離酒駕,守護生命,喝酒不開(騎)車、開(騎)車不喝酒,並再度呼籲社會大眾應共同拒絕酒駕,切勿心存僥倖,規避酒測,如受裁罰亦應儘速繳清,以免財產遭強制執行,得不償失。而若您或是家人朋友為屏東分署之義務人,為落實「公義與關懷」政策,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屏東分署申辦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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